噶玛蒋央 2008-12-17 20:48
共修《普贤行愿品》章程
[color=#ff0000][b]一 成立共修目的[/b]:
[/color]共同精进,互相督促,祈愿正法永存,广利法界有情。
[color=red][b]二 共修加入条件:[/b][/color]
1 共修《[color=#ffa500]普贤行愿品[/color]》。二个月内读诵四十九遍.
[color=navy]所有功德,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。
愿令众生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;
欲行恶法皆悉不成,
所修善业皆速成就;
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
开示人天涅槃正路;
若诸众生因其积集诸恶业故,
所感一切极重苦果我皆代受;
令彼众生悉得解脱究竟成就无上菩提。[/color]
2 凡参加共修的师兄,先统一按以上普贤行愿品中的经文作回向,再自行回向!
3 凡是完成功课同修,欢迎为大家讲述,共修期间的感想,感应。
4 凡是自认符合此条件的同修,请通过论坛短消息报名给论坛版主。由版主在共修栏目发出登载同修姓名的帖子。即算共修开始,时间亦由报名日期算起。此版主即为加入共修的证明。
[color=red][b]三 共修的运作方法。[/b][/color]
1 凡是参加共修的同修,可随时在自己名下回贴,记录已经完成的数目,可以每5篇一记,可以每一篇一记。随意。
2 共修全凭大家自觉遵行,凡参加者均视为已经承认如上要求,因果自担。
3 版主会提醒时间临近,尚未完成的同修。
4 共修并无统一的时间表,开始时间由您发心参加报名算起,二月为一期。
5 如果您完成的快,以完成之日为一期结束。如您已经完成第一期共修功课,即可参加第二期。依次类推。章程不变。
6 如果因故希望退出,也要通知版主,由版主锁定帖子。算正式退出。
[b][color=#ff0000]四 [/color][color=red]共修仪轨[/color][/b]
[color=#ff0000][/color]仪轨:-
1. 念十声 "皈依佛, 皈依法, 皈依僧"
2. 念赞佛偈:-
天上天下无如佛
十方世界亦无比
世间所有我尽见
一切无有如佛者
3. 念十声 "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"
4. 开始读诵经文
5. 回向
[b][color=red]五 注意事项[/color][/b]
如若参与共修的师兄人数少于三位时,论坛即会撤销本共修版。